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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6000.00元 最高限价:496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496000.00 |
496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UPS系统、照明配电改造、视频会议系统、监区广播系统、电教化直播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
3.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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