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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2.1.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2.1.2建设规模:容东人力资源产业园B栋1-2层和A栋多功能厅(共2973平米)作为工委党校临时校舍,经简单施工改造后满足办学需要。2.1.3投资估算:约193.804183万元。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关室内硬装、电气、暖通、给排水、设备安装、标识系统设计深化及施工等所有图纸和清单列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1)、2)业绩:1)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精装修工程施工业绩。2)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①若投标人所附一个合同业绩同时满足1)和2)要求,即视为该合同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业绩。②若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该合同中投标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③公共建筑: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医疗建筑等。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设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③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的修改)v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y.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z.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aa.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p项修改为本条)ab.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r项修改为本条)ac.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以上t、u、v、w、x、y、z、aa、ab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t、u、v、w、x、y、z、aa、ab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3.1.4、3.1.5、3.1.6的要求;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且牵头人为主要施工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并委派项目经理;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16 00:00至2024-06-06 09:2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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